关于2020年泉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2020年泉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现就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7点20分。
三、报到地点: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四、体检标准及办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医院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收取,约600元)。
六、有关说明
1.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寸彩照1张。如为国企及事业单位在编的在职考生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高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等材料原件。
2.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禁饮酒及进食油腻、辛辣食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熬夜。采血前必须空腹(即参加体检前一晚九时以后不能进食)。
3.因怀孕或哺乳期3个月内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递交《延迟参加体检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怀孕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检查材料予以佐证。
4.体检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并提交《2020年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安全承诺书》(落款日期为报到当天)。
5.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若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拟录聘资格。
6.联系电话:0595-87987377
附件:1.2020年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2.2020年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安全承诺书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