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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福建泉州安溪县关于招聘审判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 2020-08-2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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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聘审判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溪县拟招录审判辅助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职位

  (一)审判辅助人员

  1.招录人数2人,性别不限

  2.岗位要求:

  ①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或法律专业本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宣传工作辅助人员

  主要负责宣传稿件撰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文案写作、图文视频编辑制作、账号运营、动漫制作及摄影、摄像等辅助性工作。

  1.招录人数1人,性别不限

  2.岗位要求:

  ①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②拥有动漫、影视、新闻、传媒等相关学历(大专以上)或者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与安溪县人民法院正式干警和现有聘用人员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4.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工作地点

  安溪县人民法院

  三、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4日-9月4日

  四、招聘程序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所需提供的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axfyzzc@126.com。

  2.所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

  ①《聘用制人员招聘登记表》(文末下载);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一寸彩色证件照;

  ⑤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需提供所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报名后,将组织面试,并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具体面试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2.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破产清算组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为一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由安溪县人民法院续签劳动合同。

  3.试用期间的工资为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4000元/月,实行月工资包干制。前述工资包含依法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本公告由安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3232390

  附件:《聘用制人员招聘登记表》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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