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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招聘人员面试资格复核通知

福建卫生人才网 | 2020-08-20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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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0年度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请拟进入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门诊综合楼五楼人事科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12号

  联系电话:0591-83777780,联系人:谢老师、余老师

  二、资格复核时间:

  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8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核所需材料: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若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所需材料根据所报考岗位资历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公告附件“岗位信息表”)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请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整齐后提交:

  1、笔试准考证(若有遗失,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子网站补打印);免笔试岗位携带免笔试通知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可用);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岗位,也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生提供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网)上查询的《学位认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书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从业证明的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1日前取得(应届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取得);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年限以2020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累计,并提供社保缴交凭证原件。

  4、关于同意报考证明: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计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须在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但面试资格复核时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原件及本人手写承诺书,承诺体检、考察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承诺书签字加盖手印)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5、若非本人复核,需要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代理函、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以上全部有效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放弃面试,请提供短信回复(“姓名XX、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XX、放弃面试资格”至13600857485)或提供书面的“放弃面试申明”送至人事科或传真(传真号:0591-83777780)或邮寄到: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12号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人事科谢老师(余老师)收。

  2、前来资格复核的考生请自行佩戴好口罩、准备好“八闽健康码”、自行准备好所有材料复印件,所有证件原件务必出示。

  3、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公示拟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信息。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若有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应及时联系医院人事科。

  4、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合格后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医院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附件: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自主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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