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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社区工作站晋升考试公告

福建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 2020-07-28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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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美区2020年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晋升考试公告

  

  根据《集美区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晋升办法》和工作需要,决定开展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晋升考试,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社区一般专职工作者岗位:社区综合性的工作岗位。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考范围

  1.符合晋升条件的集美区各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工作所在镇(街)的岗位。

  三、晋升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守法纪,工作作风扎实,群众认可;

  2.现任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且从2010年1月1日起连续任职5年以上的(以月为基准);

  3.年龄35周岁以上的(不含35周岁,以日为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效能问责的,一年内不得报考;

  2.受到政务处分或者党纪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报考;

  3.因工作态度恶劣、工作失误被群众投诉或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一年内不得报考;

  4.个人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工作、中心工作在区级及以上考核排名末位的,一年内不得报考;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报考;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

  四、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根据招聘岗位到各镇(街)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5.考生应收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8月6日至8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地点、联系人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集美区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晋升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4)相应的加分佐证材料,加盖村(居)、镇(街)公章。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区民政局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及聘用的全过程。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通知。所有考生签领准考证时,须提交本人《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接受“八闽健康码”核验。

  五、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与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笔试合并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为主,主要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工作、法律常识以及时事政治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3.加分规定

  ①个人及其工作受市级或以上党政部门以文件形式通报表扬,或以文件形式推广经验做法的,加1分;

  ②个人及其工作受市级或以上党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的,加1分;

  ③个人在全国、全省、全市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1分;

  ④个人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工作、中心工作在区级或以上考核排名首位的,加1分;

  ⑤个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创新成果被选送参加市级或以上评选,并获得前三名的,加1分;

  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且受区级或以上党政部门表彰的,加3分;

  2010年1月1日起在任职期间内获得上述荣誉视为有效加分项,可叠加进行,但总加分数最终不超过5分。

  4.区民政局将根据此次晋升考试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晋升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视为无效成绩,不予排序。届时报考人员可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查询笔试成绩。

  六、公示和手续办理

  拟晋升的人员名单将在集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晋升手续,对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晋升资格,问题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晋升考试按照《集美区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晋升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对晋升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对晋升人员审查出不符合晋升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晋升资格。

  本公告由集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集美区2020年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晋升考试岗位信息表》

  2.《集美区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晋升考试报名登记表》

  3.《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4.2020年集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温馨提示

  集美区民政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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