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2020年公开选拔区直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公告》,职位报名人数少于10名的,该职位不予开考。截至7月7日17:00报名结束,共有2个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公开选拔区直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部分职位取消开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2个职位报名通过审核人数未达到1:10,取消开考,具体为:
单位 | 职位 | 招考人数 | 审核通过人数 |
(102)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 (03)住房发展处处长 | 1 | 5 |
(102)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 (04)运输管理处处长 | 1 | 2 |
已报考取消开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职位改报事宜的,视为放弃改报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91-24399129。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