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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军队文职专业科目法学类考点:国家机构(专业科目)

华图教育 | 2020-05-29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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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学——国家机构(专业科目法学类)

  一、国家机构概述

  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的职权;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职权;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

  四、国务院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所属各部委的性质、地位、领导体制及职权。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地方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特殊规定。

  七、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监察委员会的名称、人员组成及任期任届;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体制;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八、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的组织和制度;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法院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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