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国家机构(专业科目法学类)
一、国家机构概述
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的职权;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职权;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
四、国务院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所属各部委的性质、地位、领导体制及职权。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地方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特殊规定。
七、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监察委员会的名称、人员组成及任期任届;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体制;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八、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的组织和制度;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法院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