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宁德市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无面试的岗位在体检前提供)。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3日至2002年5月13日期间出生),年龄为“30岁、35岁、40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面向地区“宁德市”指2020年5月13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者,宁德市内外高校的宁德生源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生及宁德市内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面向地区为“县(区)” “福建省”,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