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闱名单
经面试考察,现将入闱体检环节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号,确认是否具有入闱体检资格。
二、集合时间
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7:00。
三、集合地点
福州市公安局大门口(鼓楼区津门路11号)。
四、体检注意事项
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务必按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1、考生必须提前下载并注册“闽政通”APP,申领本人“八闽健康码”。体检当天必须佩戴好口罩,健康码为绿色的人员方可参加体检。健康码申领流程详见附件2。
2、体检当日早上须空腹,体检前一日晚20:00以后不再进食,以便抽血检查。有近视的,应自行携带合适度数的眼镜。
3、考生参加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现金500元左右(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只收现金,自备零钱)。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5、考生禁止携带手提袋、背包等各类装具进入体检场所,请考生轻装出行。
6、考生进入体检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喧哗吵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场。
7、迟到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对违反体检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8、考生体检报告由招考单位统一保管存档。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系。
9、考生未按要求准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注意事项
为开展政审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本人、父母(含继父、继母)、配偶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注意事项如下:
1、若关系人有离异、再婚、已故等特殊情况,须附上离婚协议、死亡证明、法律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再婚人员另一方也须提供《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由招考单位统一保管存档。政审结论以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认定为准。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政审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2:八闽健康码申领流程.doc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