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
1.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担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城乡居民健康管理的人员;
2. 各级医疗机构体检中心从事健康管理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3. 各级各类健康、人寿保险机构相关从事人员;
4. 其他机构、社会自主创业群体从事健康管理或从事健康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健康管理师定点机构培训合格后,可报名参加健康管理师(三级)鉴定考试:
1、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年以上;
3、 具备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4、 医学相关专业在读大三大四在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