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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岩市上杭县临城镇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 2020-04-1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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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补充招聘临城镇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四有三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办[2017]171号)中关于人员配备要求,经研究,决定补充招聘1名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在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本科学历。

  7.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要求

  1.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计算机操作基本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2.近三年内曾服务于乡镇或正在乡镇服务的服务期已满,但尚未正式入编的“三支一扶”人员。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招考范围为上杭县,即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2020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下同)在上杭县辖区内的;(2)上杭县辖区内的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在上杭县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周末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临城镇组织办(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597-3882537、15880678643。

  3.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三支一扶”工作经历证明、常住户口或籍贯、生源地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委托他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张贴《报名登记表》)。如有报名后放弃应聘者,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结束后,临城镇党委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应聘。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选聘办法

  采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按满分100分计。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办法

  1.体检对象确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名体检对象。

  2.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相关岗位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或女性体检对象因怀孕不能进行相关体检项目检查而造成体检医院无法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的,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二)考察办法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

  2.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3.拟聘人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各岗位聘用人员。

  五、聘用办法与待遇

  (一)聘用办法

  1.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实行一年一聘,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合同期满,经临城镇党委、政府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四有三创”标准,工资等待遇按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缴交。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本次招聘的咨询电话为:0597-3882537、15880678643(临城镇组织办),监督电话为:0597-3846719(临城镇纪委)。

  (三)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将通过临城镇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临城镇党委、政府。

  中共临城镇委员会

  临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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