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因工作需要,同时为方便广大考生疫情期间报考,现就2020年公开招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闽江学院2020年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技人员(编制内)公开招考启事》《闽江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实验、行政等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中所有岗位报名时间均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相应顺延。
二、《闽江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实验、行政等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中的岗位从本通知发布之日开始报名。公告中新闻传播学院教师岗位(序号5、6)的招考条件做了进一步明确,请考生留意。
三、岗位报名所要求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报名表及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均需以扫描件格式提交(模板详见本通知附件或福建考试报名网报名系统公告附件)。如确因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须按下列要求办理,并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书面提交所有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参加面试。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及时办理提交,以免影响后续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岗位报名登记表:原则上需考生本人签字,并由所在学校或现工作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因疫情影响,部分考生无法加盖公章的,暂可在岗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签名处由本人签名,并由本人在学校或现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书面承诺并签名(承诺内容:本人承诺上述填写信息事项真实,知悉报考的相关规定,并确保相关材料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按要求书面提交)。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考生务必提交包含所在学校或现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及公章的报名登记表。
2、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应按附件中要求的模板开具。初审阶段,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如未按附件要求的模板开具的,证明中必须包含岗位要求的相关信息及相关部门签章。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必须按模板要求补充提交。
3、无处分证明:考生开具的无处分证明必须包含本科和研究生两个学习阶段。考生可分别到本科和研究生就读院校单独开具,也可由研究生就读学校统一开具(在开具的证明材料中体现“经查档,该生在本科就读期间无违纪现象,未受学校处分”等相关信息的字样)。若考生已上传的材料中未体现本科就读期间未受处分的相关信息,需填写附件中的承诺书后上传,并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补充提交本科期间的无处分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公告岗位的要求一并提交上传审核。
5、有国(境)外就读经历的学生原则上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全部材料,若因特殊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请电话联系咨询。
6、其他报考相关事宜,可按公开招考公告发布的联系方式咨询。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