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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测试成绩公布及面试通知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19-12-1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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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检察辅助人员考试(2019年11月)》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公布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简章》要求经笔试、资格复核、计算机录入测试,现将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公布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公布

  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现予以公布,具体成绩见“附件一”。

  二、面试有关事项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2、面试日期为2019年12月14日(星期六),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京口校区(海沧区兴港路177号)集中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候考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在候考和面试时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或有记忆体的电子产品,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刊及与面试有关的资料。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上述电子产品及书籍报刊资料,一律按考场要求封存。未按规定封存的,一经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均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候考时,应在候考室耐心等候,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结束时,不得带走试题,不得返回考场,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喧哗。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

  5、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考生实际以1:1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6、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在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京口校区一楼成绩公布栏公布成绩,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体检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7、考生面试时不得透露姓名及其他可能影响考官公正评分的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规,当场停止作答并将面试成绩记为0分。

  8、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温馨提醒: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京口校区校外规划停车位有限,为避免交通拥堵、影响考试,请考生安排好时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前往,请勿自驾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12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一: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xls

  ·附件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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