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招考文件规定,我县拟对报考华安一中新任教师(研究生)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序号 | 报考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考生编号 | 姓 名 | 性别 | 备注 |
1 | 华安一中 (中学生物老师) | 212701 | 1 | 15896 | 王淑娜 | 女 | |
2 | 华安一中 (中学数学老师) | 212702 | 1 | 4030 | 陈小梅 | 女 | |
3 | 19184 | 庄虹莉 | 女 | ||||
4 | 25759 | 张威 | 女 |
二、复审时间
2019年9月30日、10月8日(共两天),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
华安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大同路186号)。
四、复审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籍簿复印件格式:上半页为户籍簿首页地址栏部分,下半页为本人信息部分;
2.高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网络报名登记表;
6.准考证;
7.在职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10.《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考生登陆“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个人帐号,点击“报名导航”栏目中“资格审核表打印”进行打印。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按顺序装订。
有关考试事项将在‘华安教育微言’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及时添加关注浏览。
咨询电话:0596-7358569。
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安县教育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