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宁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已公布,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时间及集中地点
1、体检对象。详见附表:《2019年建宁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
2、体检时间安排。体检定于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进行。
3、报到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7月26日早上7∶20前准时到达建宁县政府大门口(建宁县黄舟坊路葫芦坑1号)集中。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体检当日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核实身份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不得迟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要求
1、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抽完血、做完B超后方能进食)。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以及水笔一支,听从带队人员安排,进行体检。
3、考生领到《体检表》后,请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满有关信息,贴好照片。
4、要服从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5、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县公务员局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考生应在体检前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8、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体检站工作人员验收,经带队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医院。
9、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约600元/人)直接缴交体检医院。
附表:《2019年建宁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