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简章(2018年3月)》现将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现予以公布,具体笔试成绩见附件一。
二、面试资格复核
(一)面试资格复核对象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核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温馨提醒:资格复核后,可能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提前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便递补。届时招聘单位将按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候补考生,务请相关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二)面试资格复核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核时间: 4 月 2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递补人员资格复核时间: 4 月 27 日(下午14:30-17:00)。
2、复核地点: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5楼劳务派遣520办公室(海沧区劳动力市场大楼)
(三)携带材料
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需本人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5、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等;
6、编内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岗位无学位要求的考生,资格复核可不提供学位证书。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和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机构书面认证报告或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及时提供的,应作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三。
(二)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 件 下 载:·附件一: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笔试成绩(2018年3月)
·附件二: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名单(2018年3月)
·附件三:未及时提供学历(位)书面认证报告或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证明报考的书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