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事业单位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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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明清流县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未知 | 2017-06-2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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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流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对拟进入面试考生(含免笔试岗位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核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清流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6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清流北大路229号建材城B幢2楼);
     联系电话:0598-8703820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
    2.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的学位验证信息。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先提供就业推荐表,待取得毕业证后再提交。
     3.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护士从业资格证书、户口薄(户主和本人页)、专门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须本人携带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前来资格复审的,经同意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 资格复审弃权的考生,必须在6月26日下午5:30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本人签名并加按指模),传真到0598-8793531,同时拍照发至邮箱qlrsjz@163.com。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4.面试时间初定7月15日左右,面试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我局将在清流县人事考试网(http://ql.smrsks.com/)公布。请各有关考生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新通知等信息。
附件:清流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名单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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