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洛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协管岗位(非执法)。
(二)招聘形式。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聘用数量。
计划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2名,男性,能胜任较长时间的连续户外巡查值勤工作。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临床、中医、预防、卫生监督和卫生事业管理等医学卫生类大学大专以上学历。
(3)、限于泉州地区户籍或生源,能操流利的普通话和本地方言(闽南话)。
2、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志愿投身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未查清和未了结的刑事案件以及未受到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的,无受过党政纪处分的。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五)工作单位、职责:
受聘于洛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传染病、放射、学校及消毒等7大类卫生监督管理巡查工作以及24小时卫生应急处置。
(六)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派遣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洛江区劳务派遣人员标准享受,并给予缴纳“五险一金”,受聘人员食宿自理。业务工作实行绩效考核管理,考核方案由区卫生监督所制定,报区卫计局批准后实施。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1、填好报名表并于2015年10月13日之前送至洛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地址: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平路2号,联系电话:22632812,传真:22632813;或发邮件2049772709@qq.com报名。
2、面试选拔: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洛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