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系福建省文化厅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8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28日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 日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8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于2014年10月28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4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文化厅门户网站(www.fjwh.gov.cn)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ysxx.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
(二)、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以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至原缴费银行卡。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在职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可在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五、考试办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岗位的考试办法如下:
(一)教师及工勤岗位(01—06、14岗位)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与技能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成绩按3:4:3比例折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行政、教辅岗位(07—13、15—17岗位)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折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考试时间、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并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资格复审时间、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将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集中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甘蔗市民广场旁)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100
电话:0591-38268010 联系人:姚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与福建省文化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及福建省文化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118170(驻省文化厅监察室);0591-38268016(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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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