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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市集美区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企资格复核事项通知

未知 | 2014-10-2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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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须是在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的“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管理系统”上报名成功,并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核时间及安排:

岗 位 代 码

时 间

2014922--2014957

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

2014901—2014902

2014906--2014921

2014年10月25日下午13:00—16:00

2014903--2014905

2014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

  三、资格复核地点:

  集美区杏滨路898号 杏林行政中心(集美区人才市场)三楼大厅

  四、携带资料

  请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核,并依序装订成册:

  (一)报名表(一式二份,需有本人签名)

  (二)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四)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的,须提供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聘用(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凭证;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驾证、职称证书、党员证明等。

  五、其它事项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进行资格复核,未经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其它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公布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jimei.gov.cn)和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jmrl.gov.cn)上,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做好准备。

  厦门市集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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