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表述不够完整,经核实做出更改公告如下:
1、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师”(岗位编码:1064),因所学专业中“针灸推拿学”为中医类,现将其他条件中:1.“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更改为:1.持有临床类或中医类《医师资格证书》。其余条件不变。
2、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体育教师”(岗位编码:1205),因《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中无“体育教育类”,现将所学专业更改为:体育学类。其余条件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