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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泉州泉港区公开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通告

泉州华图 | 2013-10-2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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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04819764

    为继续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农村创业人才队伍,增强村级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在泉港区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人数共计3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考2013年泉港区公开招聘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未被聘用的泉港籍考生。
    泉港籍是指截止2013年10月15日(通告发布时间)常住户口或籍贯为泉港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3年公开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其中,面向参加《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的考生招聘20人,面向参加《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科目考试的考生招聘10人。如面向以上两种类别之一的考生招聘名额未满时,剩余的名额将继续面向另一类别考生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不另行组织报名。
    (二)笔试:不另行组织笔试,以参加2013年泉港区公开招聘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未被聘用的全部泉港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作为竞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依据。届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电话通知或短信咨询的形式通知。
    (三)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果有两名及以上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下列条件依次优先体检:①笔试原始成绩高的;②学历高的; 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④相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长的;⑤烈士子女;⑥独生子女;⑦农村计生二女户。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体检合格后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另外,报考者还必须按规定提供县级综治及计生情况等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统一调配,各镇(街道)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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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待遇和保障
    (一)岗位安排。根据《泉港区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泉港委办〔2008〕108号),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不占村(社区)干部职数,参加或列席村(社区)两委会。到村工作后,经考核表现优秀的,是党员的,可兼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不是党员的,由村委会提请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可兼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兼任村团组织书记,也可根据其所学专业,同时安排兼任农村“七大员”;是女性的,可进入村妇代会班子成员。
    (二)经济待遇。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年,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200元(区财政承担1000元、镇级财政承担200元);从聘用期第二年起,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500元(区财政承担1300元、镇级财政承担200元)。区财政支付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扣除200元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统一发放;属镇级财政承担的生活补贴,每月发放一次。同时,享受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每人每年200元的交通补贴,由区财政负担。
    (三)合同聘用。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实行脱产全日制上班和劳动合同制度,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与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继续聘用;不称职者,解除聘用关系。任职期满后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四)教育管理。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的教育培训列入区委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总体规划,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制定具体教育培训方案,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辅导、技能训练等方式,加强日常学习和教育培训,促进他们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镇(街道)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各镇(街道)党(工)委要负责安排好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岗位,并积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五)奖励措施。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泉州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可适当加分,每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称职等次以上的笔试总分加1分,多不超过5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本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村级组织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对于在村级组织工作满3周年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可经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级领导班子。选任村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可作为脱产专职村(社区)干部,继续享受原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各项待遇,但不享受区财政统一发放的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
    五、咨询监督
    (一)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rsj.qg.gov.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有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泉港区委组织部:0595-87989102、87996103。
    (二)监督
    招聘工作在泉港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87982958、87989555。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港区公开招聘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泉港区公开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中 共 泉 港 区 委 组 织 部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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