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职改办、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职称评审的有关要求,2013年厦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论文答辩工作定于8月5日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2013年度申报高级教师的教师(中学)
二、考评时间和地点
考评时间:8月5日上午8:30报到。
考评地点:厦门市大同中学(厦门兴华路2号,市教科院对面)
三、考评要求:
申报对象提供的学科参评论文,由评委设置问题,申报对象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10分钟(含准备时间)。
请申报对象务必准时报到,可携带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区、校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参评对象(申报对象名单附后)。
厦门市教育局职改办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