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顺达港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致力于水上水下工程交通安全专业领域服务的国有企业,主营业务为海上安全保障技术服务,致力于为航运企业、水上作业单位提供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安全保障服务。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业务和适应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人数及职责
(一)选聘职位:厦门海顺达港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选聘人数:1人
(三)岗位职责:
1.在公司章程和协议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负责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制订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经营计划并落实各项经营活动。
2.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和短期目标,评估市场趋势和竞争形势,确保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明确市场定位、发展方向和拓展新市场新项目。
3.负责组织架构的设计和调整,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高效运作。包括招聘、培训和管理员工,激励并促进员工发展和绩效管理。
4.监督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负责定期财务分析,出具财务报告,并做出战略性的财务决策。
5.评估和管理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法规风险、金融风险和商业风险等。制定应对危机和变化的应急计划,确保企业能够适应和应对不确定性。
6.负责公司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知名度,与利益相关者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关系,寻求战略合作机会,确保企业高效稳定快速发展。
二、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商业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或相应领域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至少8-10年管理经验,曾经担任过企业经营负责人;
4.熟悉厦门港航运企业运作模式,熟悉航运市场动态、竞争态势和政策法规,具备深厚的行业经验和知识;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团队管理等优秀的领导力,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制度、文化创新;
6.精通资金管理,能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准确的分析和评估;
7.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8.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放宽任职学历资格条件,有国企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有《公司法》第178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5.担任公司法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1月14日时截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招聘平台报名,报考者应在报名时间内及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电子版附件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xmhsdgs@126.com。
报名材料如下: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个人自荐(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擅长专业、薪酬意向等内容);⑤任职证明材料;⑥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公司管理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践工作经验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选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五)确定考察对象
以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要求依次递补考察。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职业经理人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职业经理人实行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任期内基本年薪不超过30万元;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准×绩效考核系数(0-1.4),绩效年薪基准不超过40万元。任期激励是与职业经理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在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支付,任期激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20%×评价系数(0-1)。具体薪酬、履职待遇及福利面议。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监督电话:0592-6895281、6895291。
文章来源:https://www.hxrc.com/service/NewsDetail.aspx?id=107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