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初中道德与法治非在编教师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应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教学经验工作者优先;
3.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4.能胜任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参照区非编教师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实验学校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mszxjw@126.com ,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三)联系人:林老师,电话:18705044042。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公示校外公示栏;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厦门市集美实验学校
2024年9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409/t20240902_10667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