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系福建省林业局直属正处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专业技术岗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五)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林业局网站、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网站、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网站公开发布。
三、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4名) | 01 | 花卉研究人员 | 1 | 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观赏园艺(学)、园艺(学)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02 | 林业智能装备研究人员 | 1 |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林业装备与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
03 | 笋竹研究人员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食品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
04 | 经济林研究人员 | 1 | 林木遗传育种、林学、森林培育、经济林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观赏园艺、果树学、作物遗传育种、植物育种与种质资源、(植物)种质资源学、植物营养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自然资源学、农业资源与环境、风景园林(学)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1名) | 05 | 森林资源调查技术人员 | 1 | 森林经理学、森林培育、林学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8:00至5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林业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见附件,表格需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4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上传书面承诺,承诺书上应写明:本人承诺能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届时未能取得,则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4)学历、学位及学籍的网络查询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相关证书、近5年学术成果、论文论著(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等材料扫描件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考核
1.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最终成绩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2.考核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四)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网站、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符合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相关人才身份及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一)01-04岗位: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上赤桥35号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7916190;
(二)05岗位:福州鼓楼区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七层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63508031。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指导下,由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和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实施。福建省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福建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和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党委、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党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91-88608194(省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
0591-88608143(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
0591-87912161(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党委)
0591-63508059(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党委)
原文链接:http://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gccrczpfa/202404/t20240430_64421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