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福州综合保税区业务的正常开展,我局拟补充1名编外文秘档案(管理类)人员,现拟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档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文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3日之后至2005年6月12日之前出生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管理学大类专业;
6、涉嫌违法违纪不得应聘。
三、岗位薪酬待遇及管理
1、录用人员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午餐补贴等福利。
2、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4月18日8:30---4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及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将《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电子版彩照1张发送到邮箱470874800@qq.com,或现场递交《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纸质版彩照1张(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177号综保区办公楼411),联系电话:83695018。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表进行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应聘者
(四)考试方式
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同时面试前对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近期彩照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对,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公示及聘用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公告及后续面试等环节中需要公开、公示的统一通过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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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福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mawei.gov.cn/xjwz/zwgk/rsxx/qtrsxx/202404/t20240417_48100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