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日常工作需要,卫生院收费岗位人员紧缺,急需补充人员,经院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向县总医院提出申请,同意我院自行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收费员1名,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及要求
收费员1名,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学历:全日制中专(高中)以上,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报名方式及携带材料
1报名时间
即日起-4月19日下午17:00止。
(正常上班时间8: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上杭县蓝溪中心卫生院院4楼院办室(蓝溪镇蓝溪村市场南路120号)
0597-3985028
刘女士:18250380403
3报名方式及要求材料
1.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院办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院办室报名;
2.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考试安排
1考录形式
岗位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择优录取。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录用办法
1.公示: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合同制相关程序进行聘用(拟聘人员必须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相关待遇及管理
1.医院按“上杭县蓝溪中心卫生院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有关合同制聘用手续,并给予合同制人员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原文标题:上杭县蓝溪中心卫生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6XGTkT7TpkPEEbMIN1Z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