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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莆田市春季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

未知 | 2024-03-1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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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莆田市2024年度春季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包括市直及县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聘用人数415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3月22日至2006年3月21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告原文:2024年莆田市春季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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