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集美)政产学研基地拟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1名,工作地点在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做好科研团队入驻遴选和业绩考核,基地相关文字材料撰写和资料整理归档;
2.常态化做好在基地开展的校地校企对接洽谈、对接展会活动、人才培训、视察调研活动等组织协调工作;
3.对接基地运营服务公司,督促和确保基地的高效运作,按时完成基地各项考核指标任务;
4.协调配合国内合作办公室、厦门工研院和泉州科发院,做好学校在基地开展的产学研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在2023年12月底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4.熟悉地方产业有关政策与知识、龙头企业和行业背景,了解相关业务及应用;
5.需要长期稳定在该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4年3月24日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命名、打包后一起发送至kjc@hqu.edu.cn。
(二)考核
团队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能力测试,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相关信息会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李老师,0592-6161216。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3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jobs.hqu.edu.cn/info/1031/52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