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县有关部门组织领导下,建宁县卫生健康局、建宁县总医院拟赴“2024年福建省医学院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暨福建医科大学2024届毕业生春季招聘会”公开招聘2024年紧缺急需专业医技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医技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度医学类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7.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和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3.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9日。其中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9月30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建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建宁县总医院官网及建宁县总医院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网上预报名:报考者需填写《2024年度医学类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发送至建宁县总医院人事科邮箱:jnxyy2677@163.com。网上预报名仅作为岗位统计使用,正式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9日(星期六)9:00-12:00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三)资格初审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建宁县卫生健康局、建宁县总医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1.本次招聘全部为紧缺急需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面试地点、面试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2.面试题目2题,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前5分钟为思考时间)。报考者对本专业岗位知识进行现场答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进入面试考生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签订意向协议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择优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已签订意向协议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已签订意向协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考察对象为2024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人才政策
人才待遇详见《关于实施“闽源人才计划”加快人才集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附件3)。
四、其它事项
(一)新聘用人员列入建宁县事业编制,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除外),按建委编〔2017〕17号和建委组综〔2020〕6号文件执行。
(二)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县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指导。
监督电话:0598-7972518(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98-3956587(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关于实施“闽源人才计划”加快人才集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中共建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建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jn.gov.cn/zwgk/tzgg/gggs/202402/t20240229_20047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