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个别岗位要求见岗位表)。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五)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驶技术熟练的、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政法类专业,优先考虑。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纹身、无色盲,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体现公平、公正,支队监察室依照程序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告
2023年12月25日起,在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地方招聘平台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各县市所在高速交警大队(地址:见附件)
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到现场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条件以及不得报名的情形,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考岗位以大队为单位,录用后需服从大队安排工作中队。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标准彩色照片1寸2张;
5.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如已离职,需提供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资格条件审查:
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考人员各项条件进行初步查验,报名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信息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将电话通知审核通过人员及后续考试安排,2024年1月17日前未接到通知则为审核不通过。
(三)考试
考生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考试的形式组织,考试题型和占比为:判断题30%、单选题50%、多项选择题20%,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人民警察法、交管基础法律法规、交管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警务实战技能和交通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卷面总分为100分,均为客观题。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价值观念、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体能测试
4.考试结果
笔试75分(含)及格,笔试高于(含)75分进入面试;面试70分及格,面试高于70分人员超过该岗位招考人数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具体考试流程方案将在通知考试时公布。
5.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下一名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6.政审
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发现有本公告中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考察政审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7.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辅警工资待遇按七级辅警待遇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待工作半年考核合格后再评定相应层级。
六、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此公告由南平高速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0599-8870100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DL7zspgAJSRhUJbp-DD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