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系福建师范大学所属的二级办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化学类、材料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5.符合我省劳务派遣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院教学科研辅助岗2名。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岗位要求:
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要求;
2.具有高校行政、教学、科研、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能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网站(http://chem.fjnu.edu.cn/main.ht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报名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fjnuhuacai@fjnu.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应聘岗位—姓名”,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化学与材料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面试时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否则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及初选
资格审查及初选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2日。我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初选名单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考核
每人面试时间合计10分钟(含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实行入闱封闭式管理,不得中途离场,考后不得在考场逗留。面试考核依据面试成绩优先录取。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化学与材料学院向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拟聘人选,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化学与材料学院工作。试用期3个月。
九、薪酬福利
工资:4500元/月。
十、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者应聘过程中的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院纪检委员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8185;
4.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166,0591-22868160。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17。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chem.fjnu.edu.cn/b5/66/c2261a37411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