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需要,现受厦门市儿童医院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导诊岗位人员1名,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1、导诊人员应该熟练掌握科室及检查部门的设置、布局,医院规章制度和便民优惠措施。
2、遵守职业形象规范、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热情接待、主动服务,维护医患关系,做好微笑服务,恰到好处。着装整洁,仪表端庄,大方得体,言谈举止庄重,对病人热情、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细心周到,做到口勤,腿勤,眼勤。
3、时刻巡视自己的服务对象,及时提供导向,咨询,迎送的服务功能。
(二)对咨询者的接待
1、能适应长时间站立工作,站立式微笑服务,首问负责制。
2、认真听来者述说或询问。根据需要耐心答复指导。对不能解答的问题转送到相关科室,请求专家,专科协助解决。禁止说“不知道、不认识”,信口开河,不负责任乱讲话,或不理不睬,冷漠处之。
(三)导诊岗位职责
1、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准时到岗,统一着装,佩戴飘带,摆放指引标牌。
2、指引患者家属预检挂号或预约制卡。
3、初诊患者:预检台取号→自助注册/收费处办理临时就诊卡。
4、根据患者的不同需求,指引患者家属各就诊区域或各检查科室详细方位。初步消除病人就医疑虑和紧张情绪,把医疗各环节(预检、收费、化验、取药、输液、治疗)有机连接。
5、为患者家属提供便民措施:提供一次性杯子、针线包、应急电话,借用轮椅、平推车,寄存大件行李,发放就医流程宣传单等。
6、协助患者家属正确使用自助机、报告机、缴费机等。
7、如遇急危重病人,协助护士组织抢救及护送工作。
8、协助护士做好所在诊区其他工作,团结协助,随时为患者提供方便服务。
9、引导投诉就诊者到指定部门。
10、团结协作: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共同努力,加强与其他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做好衔接工作,让病人满意。
11、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和掌握岗位工作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和须知(劳动纪律、奖惩条例等)、采购人布局分布、门诊医生出诊一栏表、各楼层科室设置、语言技巧、医学心理学、一站机服务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2、解答疑问:对于前来咨询或当病人对治疗有疑问或对病情渴望了解时,需做到“首问负责制”,不能推脱,或帮助病人找其他人解决,耐心倾听,热情服务,规范用语,礼貌待患,不得与患者发生争执。主动收集病人对采购人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
13、遵规守纪: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采购人声誉,维持各楼层医疗秩序,对一些形迹可疑的病人,及时通知保安。尊重病人,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二、任职要求
1、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相关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
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2月至2004年12月间出生人员;
3、身高要求158cm(含)以上,五官端正。
4、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三、薪资福利
税前月平均工资5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工会福利)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择优通知面试,招满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通过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否则视为无效投递,方式如下:
手机端:添加“厦门高新人才”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社会招聘”找到相应岗位进行投递。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592-539010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及用工形式
1、拟聘用人员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至厦门市儿童医院从事导诊相关工作。
2、服务期1年,根据劳动合同,设立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若通过用人单位试用期考核,转为正式录用人员;若未能胜任岗位需要,没有通过试用期考核,按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