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皮肤病防治院为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集麻风病防治和皮肤病防治一体,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我院办公室拟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协调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较好;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卫生行业规定;
(三)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或原单位受处理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岗位 名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需求人数 | 备注 |
办公室工作 人员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或医药卫生系、院、校所设公共管理相关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1 | 全日制院校毕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年龄25周岁及以下(1997年6月及以后出生); 2、在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2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及以后出生)。 |
三、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二)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未达到3:1的,延长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如仍达不到3:1比例的,报医院研究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即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止(正常上班时间)。龙岩市皮肤病防治院(新罗区登高中路85号龙岩市皮肤病防治院4楼),联系电话0597-4822878。
(四)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
四、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考试内容:写作
(二)考试形式及分值占比:
1.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笔试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100分,占总成绩50%。
(三)笔试:闭卷形式,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及以上。
(四)面试考核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合格线为70分。
(五)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聘用时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
3.工资待遇:按龙岩市皮肤病防治院相关规定执行,有缴纳“五险一金”。
龙岩市皮肤病防治院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