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校医院收费员1名(编制外用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辅助支撑工作服务的意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5.满足具体岗位的专业、技能等相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工作地点 | 人数 | 岗位要求 | 主要岗位职责 |
校医院 收费员 | 厦门 | 1 | 1.男性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会计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工作经历、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经历。 | 1.负责挂号、收费、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等工作; 2.负责校医院记账、核账等财务工作,包括核算门诊病人费用及师生医保账目,并与财务部门交接各项收入等; 3.保管收据和印章,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4.负责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维护;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3年5月5日12: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公开招聘校医院收费员(2023年4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5月6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二)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考核将实行总分数线控制,即应聘者成绩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0592-6161057。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3年4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jobs.hqu.edu.cn/info/1031/37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