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