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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厦门市卫健委补充人员考试资格复核和面试通知

福建卫生人才网 | 2020-08-1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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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复核和面试事项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20年7月)》,现将有关资格复核和面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详见附件1)

  (二)复核时间

  2020年8月14日下午15:00-17:30

  (三)复核地点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研修中心(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A座三楼)

  (四)复核资料

  1.《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含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落款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3.毕业证书(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学历及专业)

  (1)全日制普通教育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其他可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材料报名,同时附承诺书(详见附件2);

  (2)持境外学历、学位和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学历、学位,需提供“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认证报告;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5.本人“八闽健康码”8月14日健康报告。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核时,考生须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2.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代理人(须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带齐复核资料参加资格复核。

  3.对于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

  (二)面试地点: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研修中心(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A座三楼)

  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1: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0届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报考书面承诺书.doc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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